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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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详细行程
南昌-大余
用餐:晚餐
住宿:酒店标准间
交通:大巴
大余-龙南
用餐:早餐,中餐
住宿:酒店标准间
交通:大巴
龙南-赣州-南昌
用餐:早餐
交通:大巴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根据人数安排用车; 2.门票:行程所列景点大门票(自理项目除外); 3.住宿:商务型酒店标准间,升级一晚四星酒店(单人另补房差); 4.用餐:含2早2正餐(占床含早餐,正餐10人1桌、8菜1汤);赠送餐不用不退,其他正餐30元/人/餐起 5.导游:全程中文导游持证上岗; 5.保险:10万元旅行社责任险,20万元个人旅游意外险请游客自理; 6.购物:全程无购物店;品质纯玩 |
费用不包含
1必消:70元/人南武当山二消(含四项:玻璃栈道、玻璃桥、玻璃观景台和电瓶车)+1中餐
2:3个正餐。可交由导游安排,30元/人/餐
费用说明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根据人数安排用车;
2.门票:行程所列景点大门票(自理项目除外);
3.住宿:商务型酒店标准间,升级一晚四星酒店(单人另补房差);
4.用餐:含2早2正餐(占床含早餐,正餐10人1桌、8菜1汤);赠送餐不用不退,其他正餐30元/人/餐起
5.导游:全程中文导游持证上岗;
5.保险:10万元旅行社责任险,20万元个人旅游意外险请游客自理;
6.购物:全程无购物店;品质纯玩
必消:70元/人南武当山二消(含四项:玻璃栈道、玻璃桥、玻璃观景台和电瓶车)+1中餐
注意事项
1、行程中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本社保留变更行程先后顺序的权力。
1、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如天气,灾害等)造成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
2、出发前一天晚上8点前导游联系通知,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报名旅行社。
3、客人中途擅自离团,旅游服务关系解除,费用不退,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客人自负;旅途中如要自行离团,请填写离团证明及终止旅游合同协议,已经发生费用或已提前预付费用不予退款;离团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
4、请认真填写意见单,旅游期间对我社接待质量未提出疑议者均视为满意。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房费押金、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自行承担。
6、退团赔付:本行程满30人以上开班,不足30人全额退款,我社将在出团前2天通知客人,全额退款,我社不做任何赔偿;出发前2天内退团,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一天退团,赔付15%违约金;出发当天临时退团,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取消赔付:如因客人原因临时取消,造成损失的,按以下标准赔付:提前4天以上取消,无损失;4天内取消,扣除20%团款;3天内取消,扣除40%团款;2天内取消,出发当日取消,扣除全额团款。
温馨提示
1、因客流集中,游览人数较多,可能会排队等候,因等待而延误游览时间,旅游者需谅解并配合。因排队引发投诉旅行社无法受理。
2、不去景点客人自行在景区门口等候其他客人一起前往下一个景点或返程!
3、景区的所有节目及活动以当天公告为准。
4、请注意安全,保管好贵重和随身物品,并请照顾好自己的小朋友。
5、以上行程旅游旺季出现景区堵车、餐厅拥挤排队、高速堵车、天气等特殊情况时,以上游览顺序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前后调整,但不减少景点。
6、请成人带好身份证和小孩要带好户口本,特别是超高小朋友,一定要带好证件,如未带产生费用自理。
安全注意事项:
1.旅游者在报名参团时需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
A.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并请注意人生及财产安全,并请照顾好自己的小朋友。
B.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C.请牢记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
D.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特别备注:
1、水上活动和高空活动等高危项目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请各位旅游者根据自己的年龄及身体状况,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旅游责任保险不承保危险系数较高的水上和高空等项目。
2、旅游者请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来选择行程中的旅游项目;如有不合适的旅游项目或旅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的,请第一时间通知领队和导游,履行旅游者主动告知的义务。
3、事先约定的团队行程是旅游合同重要组成部分,旅游过程中如出现旅游者人身安全可能受到伤害的,导游及领队有权即刻调整行程,避开可能发生的危险。
4、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对服务质量有意见或不满的,可以向导游或公司直接反映,了解情况后会尽力改进服务,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达到的,会如实向旅游者说明原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利回团后向旅游局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损害旅游者权益的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人员,依照旅游法进行合理索赔。旅游者不得采取过度维权行动,如拒绝继续旅游、拒绝入住酒店、拒绝登机回国等。依照《旅游法》,因旅游者过度维权造成取消行程、滞留的住宿费、重新购买交通费等额外损失将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亲爱的旅游者们,希望通过我们热情和尽职的服务,让你们享受到开心的旅途,我们做得不好的地方请直接告诉我;我们做得好的地方请告诉您的亲戚朋友!谢谢!